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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如何预防和应对海外危机

作者:施俊侃

随着越来越多中国企业“走出去”,企业将面对复杂的海外投资和经营风险。​为帮助中国中国企业提高海外投资和经营的合规风险意识,笔者结合自己二十多年的跨国企业合规管理和危机处理经验,希望为中国企业应对海外危机提供建议。

房地产不良资产项目处置业务浅析

作者:吴威,李霞梅

2021年房地产业的新增贷款集中度显著上升,在此背景下,房地产不良资产项目不良率与不良余额逐年上升,投资机会有望进一步增加,本文拟通过本所律师参与此类项目的经验,对此类项目的投资及处置所涉律师业务进行探讨。

上市公司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规则实务分析

作者:Sjadmin

本文将结合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收购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典型案例的流程、方案,对相关主要法律问题和规则作相应概括总结。

商标与企业名称系列 | 解析在后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冲突问题

作者:王宗鹏,李梦琳

本文以在后企业名称与在先商标冲突为主题,欲对在后成立的企业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略作探析。

IPO实务:关于发行人租赁、被授权使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资产的问题

作者:魏蓝,易晴

结合有关规定及实务案例情况,就发行人租赁、被授权使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的问题,笔者有些自己的核查思路及想法,与大家分享和探讨。

案例分享:一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的完整画像

作者:徐孟君,陈佳蓝

本文拟以信达律师代理一起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中各阶段工作的重难点为核心维度,对案件进行全面剖析。

新《安全生产法》项下安全生产合规

作者:王静,申哲

本文整理了新《安全生产法》项下安全生产合规相关事项,对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并重点提示了相关失信行为对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的不利影响,以期帮助企业更好实现合规经营,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企业询证函引申出的“债务自认”VS票据追索的底层逻辑

作者:杨新高

如何才能满足审计要求、又能免于“债务自认”?如何洞察各种商务函件往来背后的商业与法律风险?本文为信达高级合伙人、民商事(行政)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新高律师对一桩案件的记录与所思所感。

2021年三季度中国A股上市公司刑事行政法律风险观察报告(2021年第三期/总第九期)

作者:洪灿律师团队

本报告从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行政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行刑交叉法律风险等三个观察角度,以每一季度作为一个报告期间,全面揭示上市公司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特征,以期给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更加系统的风险数据参考,帮助上市公司的董监高树立合规思维,做好企业的合规管理和法律风控,帮助上市公司加强法律风险的事前识别防范与事中控制,并为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潜在法律风险提供综合解决方案,以助力实现公司的基业长青。

【图文】聊聊律师写招股说明书

作者:林晓春

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高质量撰写与编制招股说明书 ”。律师执笔参与撰写与编制招股说明书是境外证券市场的惯例,相信也将会是境内资本市场的操作,会成为境内公司证券领域律师的重要执业领域。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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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