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律师办理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获不起诉决定

近日,洪灿律师团队办理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获某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该案系由某市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同一代号的系列走私案之一,全部涉案嫌疑人达20余人。本案当事人与其他三名嫌疑人被某市海关缉私分局分案处理并移送至该市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洪灿律师团队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指派赵悦律师、张晴律师担任辩护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为其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于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通过详细阅卷,结合当事人反映的案件情况,两位辩护律师从证据证明力、提出合理怀疑的角度切入,经对在案证人证言进行分析并绘制《全案走私流程图示》,发现该系列案共 20余人但只有一人指认本案当事人参与了走私犯罪活动,并表明其在整个走私链条中承担运输和报关的职责;经对在案银行流水、偷逃税款稽核证明等客观证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客观证据之间存在矛盾;证言与客观证据存在矛盾。因此,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能排除当事人没有参与走私的合理怀疑。经过团队多次召开案例研讨分析会确定了辩护方向,辩护人依法向该市检察院递交请求对涉案的该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之前,检察院对本案当事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案的其他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至此,该案的刑事辩护工作圆满完成,当事人向办案团队赠送了锦旗表示感谢。这是继某非法经营案件侦查阶段撤案、某内幕交易案不起诉之后,该团队在今年取得的第三个无罪案例。

信达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以信为本,立己达人”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案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信达刑事专业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卓越能力,不仅为客户赢得了宝贵的无罪结果,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未来,信达将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信达的客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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