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助力长华化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日期:2026-01-22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华化学,证券代码:301518)近日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6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作为长华化学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信达充分发挥深圳总所与苏州分所的协同优势,以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与多年深耕资本市场的实战经验,为发行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张炯律师、王翠萍律师、饶春博律师、王莉明律师及胡龙律师。
长华化学总部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系国内专业的聚醚系列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聚醚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借多年的技术积淀与工艺创新,长华化学成功实现了聚醚产品的高效聚合,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软体家居、运动鞋服、交通、建材领域,以及纺织、金属加工、光伏等行业。
信达祝愿长华化学蓬勃发展,再创佳绩!未来,信达将进一步深耕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充分发挥总分所协同优势,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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