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助力招商蛇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证监会注册生效

日期:2023-06-21
2023年6月16日,由信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招商蛇口,股票代码:00197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这是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政策出台后,A股市场首单成功取得注册批文项目,标志着房企股权融资“第三支箭”在实操层面的正式落地。



本次交易中,招商蛇口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456,121,891股股份购买其持有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油集团”)24%的股权、向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145,887,061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实业”)2.8866%股权,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亿元,主要用于招商蛇口10个存量住宅项目后续建设及交付。

南油集团及前海实业主要持有的资产为其间接持有的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自贸”)投资的股权,其持有的核心土地均位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是深港联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的重要联结与轴心。




本次交易完成后,招商蛇口将进一步增强对前海自贸的控制权,提升其在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区域享有的资源价值,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确保“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信达律师事务所受聘担任招商蛇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金川律师。

在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支持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政策下,继信达助力客户万科实现首家H股融资后,招商蛇口本次项目是境内A股首单房企项目注册生效。信达帮助房企客户在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时实现资本市场融资。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