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助力新莱福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日期:2023-06-21
2023年6月6日,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新莱福,股票代码:30132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新莱福是全球领先的功能材料制造商之一。自1998年成立以来,新莱福始终秉持“专注功能材料,智造美好生活”的理念,致力于吸附功能材料、电子陶瓷材料、其他功能材料等领域中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在功能复合材料加工技术、电子陶瓷元件加工技术、装备及自动化技术、功能粉体材料制备技术等方面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自主设计并建设了多个自动化生产平台,累计获得授权专利九十余件;“从一粒微粉、到万千世界”,公司产品出口至欧美日等多个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五成,是磁胶材料市占率领先的生产商和享誉全球的电子器件供应商。

新莱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6,230,723股,募集资金总额逾人民币10亿元,主要用于复合功能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型稀土永磁材料产线建设项目、敏感电阻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现对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和产品的拓展和升级。

信达受聘担任新莱福发行人律师,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并于创业板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签字律师为信达高级合伙人赵涯律师、陈勇律师,项目团队成员包括梁清越律师、徐芮律师、李佳韵律师等。

本次为新莱福提供发行上市服务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十五载砥砺,步履如新;
芒种时节扬帆,钟声来福。

信达律师事务所衷心祝愿新莱福鸿业腾飞、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