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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航宇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1-07-05

2021年7月5日,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航宇科技,股票代码:68823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航宇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公司产品也应用于航天火箭发动机、导弹、舰载燃机、工业燃气轮机、核电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航宇科技本次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信达受聘担任航宇科技本次科创板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全程参与了航宇科技本次科创板上市申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招股说明书的修订和验证、工作底稿的整理以及主要法律问题的梳理、分析和讨论等,为本次上市申请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封帆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合伙人易明辉律师、杨阳律师、魏蓝律师和何凌一律师助理。


信达由衷祝愿航宇科技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