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助力博力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1-06-11

2021年6月1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博力威,股票代码:68834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博力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为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775万元。



博力威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组和锂离子电芯,是“中国锂电池出口前20强企业”和“中国电池百强企业”。博力威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轻型交通工具及便携储能与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在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出货量居全国前三,合作伙伴遍布全球五大洲70余个国家和地区。自成立以来,博力威致力于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锂电解决方案引领者,建立了涵盖前沿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设计、工艺工程、测试验证为一体的完整研发体系,实现了从锂离子电池组制造到电芯生产的后向一体化发展,形成了集材料研究、电芯研发生产、结构设计、BMS开发、SMT、成品组装等为一体的完整智造体系,打造了从材料、制程、检测以及使用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依靠在锂离子电池领域多年技术积累及成熟的加工制造体系,在国内外市场累积了一批优质客户资源。


信达受聘担任博力威本次科创板发行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多年来一直陪伴并见证博力威的成长,并为博力威本次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提供了全面、专业、优质、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



博力威科创板发行上市是科创板注册制实施以来,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经办的第13家成功发行上市的科创板项目,也是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经办的2021年度第15家成功发行上市的A股IPO项目。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陈勇律师、张家维律师、林少芳律师、陈诗雨律师助理和黄山律师助理。


信达祝愿博力威在资本市场平台上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为本次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还包括: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