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助力南极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南极光,证券代码:300940)已于近日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继作为南极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之后,信达再次为南极光本次发行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本次发行经办律师为曹平生律师、李运律师、廖敏律师及张儒冰律师。
南极光专业从事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和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各种专业显示领域。南极光通过多年来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精耕细作”,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供货能力等方面拥有较强的实力,并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信达祝愿南极光蓬勃发展,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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