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助力航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日期:2023-05-16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航宇科技,证券代码:688239)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于2023年5月12日披露《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继作为航宇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律师之后,信达律师事务所再次为航宇科技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本次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合伙人寇璇律师,以及封帆律师、戚锦旭律师。


航宇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航空难变形金属材料环形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航空发动机环形锻件;公司产品也应用于航天火箭发动机、导弹、舰载燃机、工业燃气轮机、核电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


信达由衷祝愿航宇科技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