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助力尚太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2-12-28

2022年12月28日,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尚太科技,股票代码:00130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




尚太科技是一家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并围绕石墨化炉这一关键生产设备,提供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受托加工业务。公司同时从事碳素制品金刚石碳源的生产,以及其他碳素制品相关受托加工业务。石墨化焦为石墨化炉生产环节的附属产品,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作为新兴的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着力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在自主化和一体化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关键设备自主设计开发,全工序自行生产,打造了负极材料一体化生产基地。报告期内,公司已进入下游知名企业如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国轩高科、蜂巢能源、雄韬股份、万向一二三、欣旺达、远景动力、瑞浦能源、中兴派能等锂电池厂商的供应链,并参与新产品开发,不断深化合作,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评价。同时,公司积极围绕新能源产业链,与上下游行业开展持续合作,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探索高性价比的原材料;与设备供应商开发新设备,研究适配性更强、生产效率更高的新工艺;与下游锂电池厂商开展合作研发,探索在比容量、倍率、循环寿命等多项性能更为平衡,综合性能表现更优的新一代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尚太科技本次深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信达受聘担任尚太科技本次深主板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全程参与了尚太科技本次深主板上市申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招股说明书的修订和验证、工作底稿的整理以及主要法律问题的梳理、分析和讨论等,为本次上市申请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合伙人罗元律师、张立丹律师。

信达衷心祝福尚太科技继往开来、稳健发展、业绩长红、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