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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逸豪新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2-09-28
     2022年9月28日,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逸豪新材,股票代码:301176)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致力于成为电子材料领域领先企业,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电路铜箔及其下游铝基覆铜板、PCB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电路铜箔是覆铜板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的重要材料,印制电路板作为现代各类电子设备中的关键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5G通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众多领域。

     信达受聘担任逸豪新材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逸豪新材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肖剑律师、合伙人张婷婷律师和周晓静律师。

     为本次逸豪新材创业板IPO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还包括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信达衷心祝愿逸豪新材以其多年行业经验和核心技术早日实现实施PCB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发展战略,在资本市场新平台上再创辉煌,并在未来为中国电子行业高端材料的国产化做出更大贡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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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