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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安达智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2-04-15

2022年4月15日,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 安达智能,股票代码: 688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

安达智能成立于2008年4月,主要从事流体控制设备、等离子设备、固化及组装设备等智能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点胶机、涂覆机、等离子清洗机、固化炉和智能组装机等在内的多种智能制造装备,广泛运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智能家居和半导体等多领域电子产品的智能生产制造。

安达智能是国内较早从事流体控制设备研发和生产的企业,历经多年发展和技术积累,已形成以核心零部件研发、运动算法和整机结构设计为主的三大核心技术布局,先后获得“SMT创新成果奖”、“中国著名产品”、“中国名优产品”、“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并与苹果公司、歌尔股份、广达、比亚迪和立讯精密在内的一系列全球头部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

信达受聘担任安达智能本次发行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其本次发行上市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沈险峰律师、高兰律师和李清桂律师。

此次为安达智能IPO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还包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达衷心祝愿安达智能骏业日新,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