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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中复神鹰IPO通过科创板上市委审核

日期:2021-12-15

2021年12月15日,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9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复神鹰是一家专业从事碳纤维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碳纤维具有出色的力学性能和化学稳定性,密度比铝低、强度比钢高,是目前已大量生产的高性能纤维中具有最高的比强度和最高的 比模量的纤维,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风电叶片、体育休闲、压力容器、碳/碳复合材料、交通建设等领域。

信达受聘担任中复神鹰本次科创板发行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全程参与了中复神鹰本次科创板上市申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就上市申请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参与招股说明书的完善和验证、工作底稿的整理等,为本次上市申请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封帆律师。项目组成员还包括何凌一律师、王煜乔实习律师。

信达由衷祝愿中复神鹰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