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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欣旺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准注册

日期:2021-10-21

2021年10月18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欣旺达,股票代码:300207)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欣旺达主要从事消费类电池、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提供绿色、快速、高效的新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现已发展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领军企业。欣旺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1,506.2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3C消费类锂离子电芯扩产项目、3C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信达作为欣旺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及常年法律顾问,见证了欣旺达的成长,是欣旺达长期的专业合作伙伴。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信达为欣旺达本次发行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2021年7月21日,欣旺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1年9月8日,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2021年10月18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合伙人王茜律师、伍艳律师和张义松实习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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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