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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凌玮科技IPO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审核

日期:2021-07-16

2021年7月16日,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40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


凌玮科技的主营业务是纳米二氧化硅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涂层助剂及其他材料的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消光用二氧化硅领域龙头企业、国内行业标准的牵头起草单位、中国涂料行业十佳原材料供应商。凌玮科技生产的纳米二氧化硅产品广泛应用于涂料、油墨、塑料和石化等行业,终端客户分布于木器、家具、皮革、纺织、卷材、喷墨相纸、广告耗材、轨道交通、3C电子、医用胶片和医用手套等应用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中国石化、立邦、三棵树、宣伟、PPG等国内外知名涂料和石化企业。


凌玮科技创业板发行上市是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信达作为发行人律师经办的第16家成功通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的项目,也是信达2021年度经办的第3家A股IPO过会项目。


信达受聘担任凌玮科技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为凌玮科技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为高级合伙人李瑮蛟律师、合伙人赫敏律师、万利民律师和石玲律师。


为凌玮科技项目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还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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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