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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联合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核

日期:2020-12-01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联合光电,证券代码:30069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于2020年12月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审核通过。


联合光电致力于为市场提供高端光学镜头产品及其应用解决方案,专业从事光学镜头及镜头相关光电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光学镜头产品广泛应用于安防视频监控摄像机、视讯会议、手机、汽车、智能投影、激光电视、虚拟现实设备、智能家居、运动DV、航拍无人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领域。


信达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的执业操守,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曹平生律师、李运律师、常宝律师、廖敏律师、段青兰实习律师和杨小昆实习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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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