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律师办理的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获降档量刑
日期:2025-12-01
近日,洪灿律师团队办理的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一审获降档轻判的判决。
该案系由深圳市海关缉私分局侦办的某跨境走私电子产品专案之一,全部涉案被告人达20余人。
控方指控本案当事人 M 某为实施跨境走私的货主,认定其为主犯;因偷逃款已达480余万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之情形,控方提出的量刑建议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洪灿律师团队接受本案当事人 M 某的委托,指派团队主办律师赵悦、赵秦晋担任辩护人。两位律师凭借其多年积累的走私案件办案经验,经过全面阅卷,对控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质证,细致分析全案人物关系,绘制全案走私流程图示等辩护工作,发现本案欠缺当事人“跨境”的关键性证据,并据此将该当事人与走私实行行为的通关团伙进行切割,提出其虽然名为货主实则为受揽货团伙利诱的二级“分销商”,应属从犯,综合全案20余人的地位作用及刑期,应对该当事人处以6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意见。
一审判决采纳了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予以降低量刑档次的大幅减轻处罚。
此次辩护的成功,是信达刑事律师在办案中践行刑事专业委员会的《信达刑事辩护4 阶 42 步办案守则》及《信达刑事律师工作流程》等指导文件的结果,充分彰显了信达律师在刑事服务全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敬业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