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律师代理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案获全面胜诉

某上市公司因财务核算不准确、募投项目信息披露不准确、重大交易未及时披露,被监管局对其及其相关管理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随后,二级市场投资者据此对上市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上市公司委托后,认为案涉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重大性,上市公司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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