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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容大感光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日期:2025-01-15



近日,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容大感光,股票代码:300576)公告完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继作为容大感光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之后,信达凭借专业服务赢得认可再次为容大感光本次发行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次发行项目由曹平生律师、程兴律师、蔡腾飞律师及杨小昆律师经办。项目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与丰富的资本市场经验,确保了发行过程的合法合规与高效推进。


容大感光是一家专业从事PCB光刻胶、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等电子感光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长期深耕于光刻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响应产业链自主可控的迫切需求,始终不断地满足PCB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平板显示光刻胶行业发展带来的对产品品质不断提高的技术需求。


此次发行的成功,将为容大感光在高端感光线路干膜光刻胶建设、IC载板阻焊干膜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研发能力提升等方面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助力公司进一步打造完整的感光干膜、半导体光刻胶自主生产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信达祝愿容大感光保持创新活力,蓬勃发展,再创佳绩!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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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