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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助力绿联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日期:2024-07-26

2024年7月26日,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绿联科技”,股票代码:30160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作为全球知名的科技消费电子品牌企业,绿联科技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卓越的数码产品和解决方案。秉承“为用户创造价值,提升员工幸福感,为社会发展做贡献”的使命,以及“成为一个有价值、有温度的全球性品牌” 的愿景,绿联科技专注于 3C 消费电子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涵盖传输类、音视频类、充电类、移动周边类、存储类五大系列。绿联科技以其安全、可靠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全球消费者的青睐,并在全球市场上建立了卓越的品牌声誉。


绿联科技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21.50万元。



信达受聘担任绿联科技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项目的发行人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勤勉的职业操守,为绿联科技本次创业板发行上市提供了专业、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本项目的经办律师团队为高级合伙人魏天慧律师,合伙人易明辉律师、封帆律师,何凌一律师、韦尤佳律师等。


愿绿联科技创新不止、发展不息,基业长青、业绩长虹!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