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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律师代理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得胜诉

日期:2024-06-14


近期,信达律师事务所谢荣昌律师、黄广群律师代理某证券公司所涉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取得了示范案例终审胜诉判决,合伙人洪群军律师参与指导了案件处理过程。两级法院在认定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虚假陈述情况下,合理界定了证券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持续督导职责,基于证券公司提供了充分的持续督导履职证据,从而认定证券公司在持续督导工作中已经勤勉尽责,不需要就新三板挂牌公司虚假陈述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频发,除了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也出现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相比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新三板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信达律师基于资本市场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充分论证证券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中的持续督导职责边界,组织客户充分提交持续督导履职证据,证明客户已经勤勉尽责,无需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信达经过30余年的稳健发展,已成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核心,围绕资本市场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凭借着丰富的国内证券和涉外从业经验,信达不仅成功为逾百家国内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与并购、再融资以及境外证券发行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也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各类企业的董监高等提供公司证券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力争全方位竭力维护客户利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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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