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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律所2024年度刑事业务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25-01-27

2024年度,信达律师共办理了近200宗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控告、刑事辩护、刑事风控等业务领域,有多个案件取得了撤销案件、不起诉、宣告缓刑的办案效果,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案例征集,刑事专业委员会评选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某央企上市公司子公司控告案



承办律师:洪灿、赵悦
某央企上市公司子公司员工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资产案,在当事人维权受阻情况下,信达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刑事诉讼。在全部六名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下,承办律师通过当庭出示关键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完整还原了犯罪事实。庭审结束后全部被告人被法院依法逮捕,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的职务侵占无罪案例



承办律师:欧阳劲松、熊宁

某公司控制权争夺过程中,小股东以大股东的实控人涉嫌职务侵占为由进行刑事控告并立案。信达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和还原公司涉案业务,提出了“本案实为股东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依法应不予刑事立案”的核心辩护意见,并协助委托人起草了侦查机关错误立案的申诉材料。最终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避免了刑事风险给委托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潜在的经济损失。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无罪案例



承办律师:廖鑫
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中,信达律师发现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已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并帮助当事人积极收集证据,提交检察院,经与检察官沟通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

非法经营案件漏罪辩护的轻判案例



承办律师:曾文灿
某“远洋捕捞”非法经营案件,信达律师多次前往异地会见和与办案部门沟通,提出“漏罪情况下,应考虑原判决的量刑和当事人已经服刑多年,表现较好,数罪并罚应从轻处理”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在原判有期徒刑七年,漏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的情况下,作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即实际加刑两年)的判决,达到轻判的效果。

省高院二审改判的走私普通货物案



承办律师:赵悦、赵秦晋
某跨境物流公司实控人被控以伪报贸易方式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走私普通货物一案,二审被发回重审过程中当事人被加重刑罚。信达律师担任其重审二审阶段的辩护人,经过积极辩护,获广东高院降档改判、刑期减少一半的终审判决。


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缓刑案



承办律师:安首霖

某亚马逊店铺经营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汽车周边产品,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达律师接受委托后,依法提出“未销售部分属于犯罪未遂”、“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已销售部分构成犯罪”、“应综合考虑法律修订的目的对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考虑”的辩护意见。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重新启动认罪认罚程序,将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变更为有期徒刑三年,并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某境外进出口公司实控人兑换外汇非法经营缓刑案例



承办律师:欧阳劲松、熊宁
某境外进出口公司实控人与他人私下换汇以解决真实业务项下货币兑换需求,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信达律师依法提出“使用合法外汇换汇后自用不具备营利目的,不属于经营行为”的无罪辩护意见,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公诉机关当庭撤回5-6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最终当事人被宣告缓刑。


某国资期货公司交易员“对倒”交易职务侵占缓刑案例



承办律师:赵秦晋
某国资期货公司交易员涉嫌通过期货“对倒”交易侵占公司财产一案,信达律师为其提供刑事风控及辩护法律服务,对其所涉期货交易行为进行了专业分析,向办案机关提出法律意见,最终在未取得被害单位谅解情况下,该交易员被宣告缓刑。

侵犯著作权罪的不起诉案例



承办律师:廖鑫
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信达律师向公诉机关提出了“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仅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依法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的法律意见,最终公诉机关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某行贿罪被告人获轻判案



承办律师:曾文灿

信达律师受托在侦查阶段介入并担任辩护人,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案件时间节点,准确判断当事人存在自首的可能,并精心准备相关证据材料,整理近十年的银行流水,设计全流程辩护思路,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自首,在行贿金额约2500万元的情况下(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获减轻处罚,被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