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信达&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授牌仪式圆满举行

日期:2025-07-15


为深化法学教育与实务融合,助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2025年7月15日,信达律师事务所与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授牌及颁发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书仪式在信达十一楼培训室圆满举行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党委书记陈小平、副教授林志毅、办公室主任陈婷一行到访信达,出席了本次授牌仪式。信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李忠律师,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陈勇、王宗鹏、林勇、宗媛律师,以及合伙人黄远伸律师共同参加了仪式。




授牌仪式前,双方代表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蒋悟真院长对信达的支持表示了感谢。他指出,法学教育必须紧密对接法律实务需求,深化与法律实践的融合。未来的法学教育应更加注重对学生实务能力的系统化培养,着力打造兼具扎实理论功底与卓越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蒋院长高度评价了信达的专业实力与行业声誉,相信“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在信达的设立,将为法学学子提供宝贵的实践机会和成长平台,对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李忠主任对蒋悟真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并从信达发展历程、专业化建设成果及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律所概况。李主任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法律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他诚挚感谢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对信达的信任与重托,表示信达将全力支持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期待以此为华南理工法学学子提供优质的实践平台与专业指导。




座谈会后,蒋悟真院长为信达律师事务所授牌“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同时,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向信达王宗鹏律师、陈勇律师、黄远伸律师、欧阳劲松律师颁发了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书。

信达始终坚持理论服务于实践,实践反哺于理论研究的理念。未来,信达将一如既往地为法律人才培养提供支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助推行业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