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专业人士

强谋
合伙人
深圳总所
  • 电话:(86 755) 8826 5288
  • 传真:(86 755) 8826 5537
  • 邮箱: qiangmou@sundiallawfirm.com
  • 工作语言 : 中文、英文

专业领域

工作经历

2003年6月-2014年2月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4月-至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现为信达合伙人。2003年参加工作,在深圳公安法制部门工作10年,主要负责刑事、行政案件相关工作。2014年进入信达,主要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行政案件代理及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客户及代表案例

经办了2018年珠海格力集团要约收购长园集团(600525.SH)股票项目,2019年湖北省国资委平台收购万润科技(002654.SZ)控股权项目;受英飞拓、金太阳等上市公司委托处理相关案件;代理了程某等与新力金融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纠纷案(一审、二审);代理了前海某资产公司与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纠纷案(一审、执行),代理了深圳某公司及其分公司与甄某合伙合同纠纷诉讼案(一审、二审、再审),代理前海某资产公司与30多位投资人基金合同纠纷诉讼案(一审),代理了深圳某机构与前海瑞诚资本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仲裁案,代理了深圳某股份公司、某机构等投资人与前海汇能集团投资合同纠纷仲裁案,代理前海某资产公司投资合同仲裁案等。

返回列表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