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   EN

王怡妮等律师受邀为深圳大学开展“股权代持的法律问题”讲座

日期:2024-04-28



2024年4月20日,信达高级合伙人王怡妮律师,高级合伙人石之恒律师以及张嶂律师、安首霖律师受深圳大学法学院校友会邀请,为在校学生及毕业校友开展“股权代持的法律问题”讲座。


本次讲座由安首霖律师主持,王怡妮律师做主题分享,石之恒律师、张嶂律师作为与谈嘉宾参与圆桌讨论。



主题分享中,王怡妮律师从公司法及注册制下相关规定、立法变迁、(拟)上市公司核查、法律风险等方面展开分享了股权代持的法律问题,结合实践中胜诉的案例剖析法院的审判思路。



在圆桌与谈环节,王怡妮律师、石之恒律师、张嶂律师、安首霖律师一同参与讨论股权代持在实践中的问题及处理思路。现场学生踊跃参与,就股权代持还原实践中的沟通谈判等问题提出了疑问,与谈嘉宾热情解答并结合自身实践进行书单推荐,同时建议学生跨学科综合学习,了解行业运行逻辑及规律。



信达律所始终关注法律人才培养,鼓励律师走回校园反哺法学教育,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以资本市场业务为核心的综合性律所,信达秉持“以信为本,立己达人”的精神,强调“人和与传承”,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信达敞开大门,欢迎年轻人才加入,并期待更多优秀法律人投身行业,共筑法治未来。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近期,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本所名义,以代理案件或合作办案等方式实施欺诈。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本所郑重提醒各界谨慎甄别,加强防范。

       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所为经批准设立的合法执业机构,总部位于深圳福田,并在深圳、西安、北京、武汉、香港等地设有分支机构。除上述机构外,未授权任何其他地区或个人以本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二、请公众注意识别信息来源,提高防范意识。任何要求向非本所官方账户付款、索要个人信息或通过非官方渠道联系的行为,均属可疑。

       三、本所及本所律师未与任何“法律咨询公司”等非律所机构合作。请注意,合法律所均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凡名称不含“律师事务所”字样的机构,均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任何冒用本所名义的行为均构成侵权,本所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遇可疑情况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终止联系、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过本网站官方渠道与我们核实。对于此类非法行为,本所持零容忍态度,必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回应。


       特此声明!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