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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及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主题分享活动圆满举办

日期:2024-03-19

2024年3月19日下午,“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及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主题分享活动在本所十一楼大培训室如期举行。香港Long An&Lam LLP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易谦及团队律师沈家欧、信达解志昊律师担任本次活动的主题分享嘉宾,信达陈夏琳律师担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主持人





活动伊始,陈易谦律师针对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围绕程序概况、具体环节、时间期限、关键节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使得现场听众对于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了解。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645章)于2024年1月29日在香港正式生效。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曾在2019年1月18日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也在两地同时正式生效。


陈易谦律师与沈家欧律师从规则与案例层面,详细解读了香港方面从《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597章)到《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645章)的演变过程以及两者之间的具体差异。



解志昊律师也结合此前与香港律师合作、成功处理的在香港认可和执行内地民商事判决的案件经验,分享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内地律师的工作核心、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与香港律师配合的环节以及实务注意要点等。



主题分享环节结束后,现场听众也就“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及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相关感兴趣的问题,与主题分享嘉宾进行了交流与互动。


现场互动


随着内地与香港在司法领域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相信未来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程序必定会更加便捷、更加成熟。信达律师也将与香港律师继续携手合作,切实争取努力解决以往两地跨境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所面临的痛点及难点,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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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