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及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主题分享活动圆满举办
日期:2024-03-19
2024年3月19日下午,“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及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主题分享活动在本所十一楼大培训室如期举行。香港Long An&Lam LLP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易谦及团队律师沈家欧、信达解志昊律师担任本次活动的主题分享嘉宾,信达陈夏琳律师担任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主持人
活动伊始,陈易谦律师针对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结合自身丰富的实务经验,围绕程序概况、具体环节、时间期限、关键节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使得现场听众对于香港民商事诉讼程序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了解。
《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645章)于2024年1月29日在香港正式生效。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曾在2019年1月18日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也在两地同时正式生效。
陈易谦律师与沈家欧律师从规则与案例层面,详细解读了香港方面从《内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597章)到《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香港法例第645章)的演变过程以及两者之间的具体差异。
解志昊律师也结合此前与香港律师合作、成功处理的在香港认可和执行内地民商事判决的案件经验,分享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内地律师的工作核心、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与香港律师配合的环节以及实务注意要点等。